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

文章分享: 人為甚麼放棄生命?

都市日報 2010年8月9日
現代人的生活都十分渾噩、迷失,人活 在其中會覺得無意義,稍一挫折便會自殺。究其原因,是他們習慣了跟着大潮流,缺乏自我判斷能力,不能獨立思考,不能回應,也找不到出路,故一旦遇到問題時 便會茫茫然不知所措,很容易感覺到絕望,而很容易放棄生命,或以死作為控訴,作為逃避問題的方法。
撰文:霍韜晦教授
攝影:馮子豪
現代人不敢面對自己
現代人面對着社會的混亂、社會的醜惡,各種的問題每天都紛至沓來,故經常都有着很大的壓力,如果不懂得回應時就很容易產生逃避的心理,而形成了孤單 的個性,無法與他人相處,這可說是一種有着時代烙印的社會人格。為甚麼自殺的人愈來愈多,暴力事件亦愈來愈多,歸根究底,都是人脆弱,不敢面對自己,而諉過他人,借暴力來發洩。整個社會都普遍有這種現象,因為一般人都會覺得逃避是比較安全的。但其實長期的逃避只會使個人的生命逐漸萎縮,心理受到困擾,影響 到自己的思維,精神在沒有出路之下就很容易有心理病、或精神病的暴力傾向。這些困擾在性質上與古代人其實大同小異,但因着環境的轉變和複雜,現代人要承受 的壓力比之古代人要更沉重和巨大。每一代人都有着新的問題,都有着前人未曾經歷過的問題,所以要怎樣才能使自身的精神和創造力得以重新顯現,是當下重大而最切身的課題。
所謂「哀莫大於心死」,一些人雖有意識,其實只是行屍走肉,沒有危機感,沒有思維能力,不會設想將來,許多人都是處於這種狀態,並不能了解自己應該怎樣走下去,而只能被動的受環境影響,作很現實的想法。當年魯迅先生逝世時,臧克家有詩紀念他:「有些人活着,他已經死了;有些人死了,他仍然活着」。所 謂精神不死,在此與存在主義看法一致,珍惜生命,並不是珍惜你還活着,有一個活着的軀體,而是你還有機會作出貢獻,使你生存的價值還有機會提升,從而完成你自己。
自殺是違反生命本能的,因為生命的意思就是生(to live),生是一種本能,是一種動物性。人是求生,不是求死,動物在一般意義下是不會自殺的。牠們會集體死亡,如鯨魚,大批的湧上海灘,潮水退去,便等待死亡,但牠們不會個別自殺。自殺是人特有的現象,而求生卻是所有生物的本能。
死亡的虛無與破壞
從現實的角度,生存本身是實在的,而死亡卻是虛無。人為甚麼害怕死亡,就是因為恐懼虛無,不敢面對。人在生存的時候有知有覺,生存是我們可以加以認 知的對象,可以探討和研究的對象。因為所有可見可知的都是在經驗世界中,而死亡卻相反,沒有人經驗過死亡,所以也沒有人能夠講得出死亡到底是甚麼一回事。 人對死亡無知、無能、無法可想,而深陷於困惑、絕望中,不期然會產生深切的恐懼。
復次,死亡代表了破壞。死亡不單會破壞了我們生存,而且會令我們所要追求的價值都變得沒有意義,都失去實現的根基。人在生存中可以成就和創造各種大 小不同的價值,但死亡卻令這一切的希望喪失掉。當死亡來臨時不單只生命不再存在,而且人所有想做的事也沒有機會了,你的成就到此為止;即使有多強的意欲都沒有用,你必須接受死亡的事實,可見死亡的破壞力是無比強大的。人想追求的,想對某人表達愛意,想完成的某事,想實現一貫的理想等等,都會因着死亡的來臨 而全然受到破壞。人在死亡之後,一切的願望都不可能再達到。所以佛洛依德(S. Freud, 1856-1939)說,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永遠在不斷鬥爭,人要通過毁滅他人來戰勝自己的死之本能,這就是戰爭的最直接的意義。通過屠殺或犧牲他人來減輕自己對死亡的恐懼,這是一個心理學的解答,但應該還不是戰爭產生成因之全部。不過戰爭就是在破壞着人類生存的本能,帶來了大量的死亡,則是事實,所以人面對戰爭時會很害怕。歷史上為甚麼一直以來都有很多反戰的活動、反戰的文學作品,從古代《詩經》的〈黍離〉到後代的邊塞詩深切地反映出戰爭所帶來的親人分 離的不幸和死亡的破壞力。所以當人們一談到戰爭,都會感到恐懼,都會不約而同的逃避,但最後都不能避免地要接受命運的悲劇。這種傾向很容易讓人產生無奈、 焦慮、悲觀的心態和消極的行動,以至最後亦會一事無成,蹉跎終老。
由戰爭談到疾病、挫折,最後都會導致人對生存的逃避,最後轉為放棄,所以人會自殺,進而希望安樂死,讓自己去主宰自己的生命,尋回一點最後的尊嚴, 也就是順理成章了。由此我們找到人放棄自己生命的最深的理由了:就是絕望,由對世界的絕望轉化為對自己未來的絕望。縱使活着,也無意義了,哪何不勇敢面對呢?
人如何能克服對死亡的恐懼?
人到底要怎樣才能克服對死亡的恐懼?這不單只人要不怕死亡,還要為死亡找到一個理由,要讓死亡具有價值。人只有在找到這價值時才能克服對死亡的恐懼,因為死亡代表了生命的完結,有甚麼東西比生存更有價值呢?裴多斐的著名句子:「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二者皆可拋。」人若能找到一個比生存有更大的價值的東西,死亡就不可怕了,人可以沒有絲毫遺憾的赴死。西方人都喜歡所謂冒險精神,登山、以小船漂流橫過大海洋或駕小飛機作環球飛行、跳入瀑布、賽車等等,其實是一種遊戲精神,當中並沒有甚麼實質的、客觀的意義,只不過是當事人想顯示自己有一種意志力,能夠不畏懼死亡、甚至可以挑戰死亡。所 以愈是危險的事反而愈有人去從事,其實這些都是沒有甚麼深刻意義的,孟子所謂:「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」,無謂的犧牲往往會帶來不可補償的悲劇。追求勇敢的人,能夠不畏懼死亡,而且可以顯示出其生命的強度,這種勇氣是一種意志力的表現。所謂「勇者無懼」,以證明自己無懼於死亡,是勇者表現。但這種勇敢,我認為仍然不是一種最大的價值,甚至可能未必是一種值得追求的價值。因為若然為此而失掉生命,而不能留着有用之軀,去創造更高更大的價值,則會很可惜。
摘自《生與死的探索》,法住出版社出版
本文作者霍韜晦教授,為當代著名思想家、學者,亦為本港及海外多項教育文化事業締造者,如法住機構、東方人文學院、喜耀書屋、喜耀生命教育中心、喜耀粵西學校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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